武汉理工大学
文法学院
院教字(2017)[1]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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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法学院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
院属有关单位:
根据学校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务字〔2017〕055号)的安排与要求,太阳集团tyc5997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如下。
一、成立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
组 长:刘介明
副组长:李 牧、李坚评
成 员:何 平、沈常鸣、汪 炜、刘锦宏、刘 艳、李 明、
夏 倩、尹章池、李银波、杨圣华、杨成文、汪 茜、
高细平、吴 峰
二、检查内容
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包括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、实验教学环节、实践教学环节、教学运行与教风状况、教学改革推进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、考风建设与试卷分析七个方面,具体安排请见《附件1 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》。
三、检查方法与要求
1. 教学检查以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、实验中心自查为主,学校教务处和督导办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。
2.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,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负责人要深入教学第一线,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或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,了解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的教学工作状况,找出存在的问题、差距及原因,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。了解教师对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教学管理,对教务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、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3. 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进行整改,并向学院提交重点内容的检查情况报告,由学院汇总后提交学校。
4. 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听课制度》的规定,学院院长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、系(教研室)主任、教学办公室人员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辅导员,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,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。由学院提供课表,听课时间自行安排。全校任课教师(含实验人员)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,听课方式由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负责人安排。
5. 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组织开展同行教师相互听课,对申报“优质优酬”、“教学内容方法改革课程”、“双语教学”课程的教师,以及专业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要进行重点听课,重点听课清单请见《附件2 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听课课程清单》。
6. 所有听课人员需要要做好记录,记录表格请见《附件3 管理人员及同行听课记录表》,填写完毕的记录表格请及时提交教学办统一存档。听课人员在了解和记录课堂纪律情况、教师授课基本情况的同时,还要关注教师讲授内容的政治性及德育教育的融入情况。
四、时间安排
第11周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于第12周周五(5月12日)前提交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工作计划。
第12-14周学院检查小组配合学校开展期中教学检查。
第14周周五(5月26日)下午下班前,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向教学办提交检查报告等材料。
第15周周四(6月1日)下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工作会,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,修改完善“文法学院2016-2017-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报告”。
第15周周五(6月2日)前向教务处办公室报送期中教学检查报告。
附件1:
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.doc
附件2:
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听课课程清单.xls
附件3:
附件4:
2017年5月12日
武汉理工大学
文法学院
院教字(2017)[1]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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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法学院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
院属有关单位:
根据学校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务字〔2017〕055号)的安排与要求,太阳集团tyc5997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如下。
一、成立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
组 长:刘介明
副组长:李 牧、李坚评
成 员:何 平、沈常鸣、汪 炜、刘锦宏、刘 艳、李 明、
夏 倩、尹章池、李银波、杨圣华、杨成文、汪 茜、
高细平、吴 峰
二、检查内容
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包括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推进情况、实验教学环节、实践教学环节、教学运行与教风状况、教学改革推进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、考风建设与试卷分析七个方面,具体安排请见《附件1 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》。
三、检查方法与要求
1. 教学检查以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、实验中心自查为主,学校教务处和督导办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。
2.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,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负责人要深入教学第一线,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或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,了解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的教学工作状况,找出存在的问题、差距及原因,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。了解教师对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教学管理,对教务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、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3. 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进行整改,并向学院提交重点内容的检查情况报告,由学院汇总后提交学校。
4. 根据《武汉理工大学听课制度》的规定,学院院长、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、系(教研室)主任、教学办公室人员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、辅导员,每月听课不少于2次,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月听课不少于1次。由学院提供课表,听课时间自行安排。全校任课教师(含实验人员)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,听课方式由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负责人安排。
5. 学院、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组织开展同行教师相互听课,对申报“优质优酬”、“教学内容方法改革课程”、“双语教学”课程的教师,以及专业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要进行重点听课,重点听课清单请见《附件2 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听课课程清单》。
6. 所有听课人员需要要做好记录,记录表格请见《附件3 管理人员及同行听课记录表》,填写完毕的记录表格请及时提交教学办统一存档。听课人员在了解和记录课堂纪律情况、教师授课基本情况的同时,还要关注教师讲授内容的政治性及德育教育的融入情况。
四、时间安排
第11周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于第12周周五(5月12日)前提交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工作计划。
第12-14周学院检查小组配合学校开展期中教学检查。
第14周周五(5月26日)下午下班前,各系(教研室)和实验中心向教学办提交检查报告等材料。
第15周周四(6月1日)下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工作会,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,修改完善“文法学院2016-2017-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报告”。
第15周周五(6月2日)前向教务处办公室报送期中教学检查报告。
附件1:
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.doc
附件2:
文法学院2016-2017-2期中教学检查重点听课课程清单.xls
附件3:
附件4:
2017年5月12日